丰台区2024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在今年4月29日公布,政策具有一定延续性,北京小升初信息网为大家分享相关信息,2025年幼升小的家长可参考。
(一)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务工就业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其中租住房屋的,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还应提供自适龄儿童应当入学年份的前一年6月至申请月前两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且至少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与务工单位一致。
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务工就业材料进行动态审核,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在丰台区就读初中。
(二)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本细则发布日之前已在丰台区实际居住。审核申请人需提供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其住房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购买对外公开出售的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网上签约且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实际居住材料。
2.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连续单独租住房屋的,其租住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应提供自适龄儿童应当入学年份的前一年6月至申请月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与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一致。
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实际住所居住材料进行动态审核,在丰台区自有住房或连续单独租住房屋完税的,可申请在丰台区就读初中。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户口簿及其它材料能清晰表明审核申请人与其配偶及儿童少年的关系。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四)北京市居住证审核标准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须符合下列条件: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连续持有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时间至申请月须满6个月以上(即北京市居住证在丰台区属地派出所签注起始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以前)。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丰台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2.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3.电子北京市居住证可通过“京通”APP展示,或提供《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通过截屏、拍照等方式展示的电子北京市居住证无效。
每年对在校生父母的北京市居住证进行动态审核,连续持有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的,可申请在丰台区就读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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