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义务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基础阶段,其招生政策的公平公正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教育部于 2025 年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这一行动承载着众多期望,它将如何重塑义务教育招生格局?又会给广大学子和家长带来哪些影响?和北京小升初信息网一起看看吧。
一、行动背景与目标:夯实教育公平之基
(一)政策驱动,保障教育公平
教育部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要求的重要举措 。在教育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义务教育作为根基,其招生环节的公平公正直接影响着教育的起点公平。近年来,义务教育招生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诸如 “暗箱操作”“掐尖招生” 等不良现象,严重扰乱了教育秩序,破坏了教育公平的生态环境。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正是为了整治这些乱象,保障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明确目标,推动教育发展
专项行动旨在巩固前期成果,进一步整治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查处招生环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通过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教育焦虑,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这一目标的设定,不仅着眼于当下招生问题的解决,更致力于构建一个长期稳定、公平有序的义务教育招生环境。
二、重点任务:构建公平招生新秩序
(一)就近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科学规划,动态调整片区:各地需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对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进行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和应对 。在划定学校招生片区时,要科学合理,确保片区划定后相对稳定。当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时,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这一举措既考虑到了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又保障了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确保他们能够提前做好入学准备。
规范录取,协调入学安排:当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实际办学承载能力时,要按照已公示的规则进行录取 。对于未被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地区,要提前公布相关政策要求。集团化办学学校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义务教育学校也要严格遵循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
(二)免试入学:回归教育本质
严禁选拔,杜绝违规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同时,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也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这一规定旨在打破教育选拔中的功利化倾向,让义务教育回归到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本质上来 。
均衡编班,促进教育公平:入学后,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此外,严禁以 “校园开放日” 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通过均衡编班,每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学习,避免因班级差异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
(三)特定类型招生管控:规范特殊招生渠道
省级审核,严格控制规模: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制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招生项目评估,建立招生项目台账,从严控制学校数量、招生规模、招生范围。经审核同意的招生项目,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培养方案等,录取后也要按要求公示录取结果 。
清理违规,明确招生界限: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此类招生 。在外语、体育、艺术类项目的小升初招生中,只能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能进行其他文化科目测试,小学入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对于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地区和学校,以及数学、科技类等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范围 。
(四)民办学校招生规范:确保公平竞争
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 “公民同招” 全覆盖,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纳入审批机关所在地统一管理 。民办学校要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的入学需求,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一政策有效遏制了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掐尖招生等违规行为,保障了学生的公平竞争机会 。
排查问题,保障学生权益:对 2024 年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 。同时,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学生的受教育权益不受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
(五)流动儿童入学保障:促进教育融合
落实政策,保障同等权利:全面落实 “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与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 。各地要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以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的新形势 。
增加供给,优化入学条件: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 。在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让流动儿童能够更加便捷地接受义务教育 。
(六)特殊群体支持:彰显教育温度
健全台账,关爱特殊群体:各地要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这些特殊群体的孩子应入尽入 。同时,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每一个孩子的受教育权利 。
落实优待,推行长幼随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好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此外,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制定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包含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 。
(七)“教育入学一件事” 落实:提升服务效能
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各地要完善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 。通过简化繁琐的手续和减少不必要的证明,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更加便捷的入学服务,减轻他们的办事负担 。
数字赋能,线上线下协同: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加快推动使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 。推进报名、材料审核、录取 “线上一网通办”,同时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 “线下只进一门”,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
三、工作要求:确保行动有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部署,将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融入到 2025 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工作中 。通过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地方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10 月底前,要全面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总结材料,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
(二)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
教育部于 4 - 9 月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平台设立 “义务教育违规招生问题” 专栏,广泛收集线索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
(三)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纪律约束
各地要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地方和热点学校,要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责成地方和学校立行立改 。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要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加强对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帮助家长正确理解政策,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 。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 。
省级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省份 | 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 开通时间 |
北京市 | 热线电话:010-12345 | 全年 |
天津市 | 热线电话:022-83215060 | 4—9月 |
河北省 | 热线电话:0311-66005813 | 4—9月 |
山西省 | 4—9月 | |
内蒙古 | 热线电话:0471-2856057 | 4—9月 |
辽宁省 | 热线电话:024-86891848 | 4—9月 |
吉林省 | 热线电话:0431-89968321 | 4—9月 |
黑龙江 | 热线电话:0451-53629766 | 4—9月 |
上海市 | 市教委招生监督电话:021-23116647 | 全年工作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举报投诉”栏目 | 4—9月 | |
江苏省 | 热线电话:025-83335604 | 全年工作日 |
全年 | ||
浙江省 | 热线电话:0571-88008823 | 4—9月 |
安徽省 | 热线电话:0551-62831834 | 4—9月 |
省份 | 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 开通时间 |
福建省 | 热线电话:0591-87091296 | 4—9月 |
江西省 | 热线电话:0791-86765130 | 4—9月 |
山东省 | 热线电话:0531-82924403 | 全年工作日 |
邮箱:zxgl@shandong.cn | 全年 | |
河南省 | 邮箱:HNywjy1@jyt.henan.gov.cn | 4—9月 |
湖北省 | 热线电话:027—87328126 | 全年 |
湖北省教育厅(http://jyt.hubei.gov.cn/hdjl/)“咨询投诉”专栏 | 全年 | |
湖南省 | 热线电话:0731-82204148 | 4—9月 |
举报邮箱:a5174148@163.com | 全年 | |
广东省 | 广东省教育厅(https://edu.gd.gov.cn/)“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投诉举报平台” | 4—9月 |
广西 | 热线电话:0771-5815488 | 4—9月 |
4—9月 | ||
海南省 | 热线电话:0898-65230370 | 4—9月 |
重庆市 | 热线电话:023-67780729/ 67656197 | 全年 |
四川省 | 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bigapp.scedu.net)“举报投诉受理页面” | 4—9月 |
贵州省 | 热线电话:0851-85283262 | 4—9月 |
云南省 | 热线电话:0871-65102717 | 4—9月 |
西藏 | 热线电话:0891-6599518 | 4—9月 |
陕西省 | 热线电话:029-85581788 | 4—9月 |
省份 | 举报投诉受理渠道 | 开通时间 |
甘肃省 | 4—9月 | |
热线电话:0931-8283115 | 4—9月 | |
青海省 | 厅长信箱https://jyt.qinghai.gov.cn/ | 全年工作日 |
热线电话:0971-6310023 | 全年工作日 | |
宁夏 | 全区学籍管理和招生入学工作投诉平台:https://qo5iem.aliwork.com/o/gfzxxbxxwtsjbpt | 全年工作日 |
热线电话:0951-5559080 | 全年工作日 | |
新疆 | 热线电话:0991-7606284(入学政策咨询) 热线电话:0991-7606024(问题线索反馈) | 全年工作日 |
网络平台:https://jyt.xinjiang.gov.cn/edu/xjlb/hd_mailbox.shtml | 全年工作日 | |
兵团 | 热线电话:0991-2896289/2896287 | 4—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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